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能有效规避财务风险,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 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独立董事:武滨、项先权、李蓥 2018 年 10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