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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特集团: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5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2020年9月15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姜巨舫董事长

         6、会议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占该类别有                      占该类别有                         占该类别有
人                                  人                                人
     代表股份数       表决权总股         代表股份数   表决权总股           代表股份数    表决权总股
数                                  数                                数
                    份数比例(%)                     份数比例(%)                      份数比例(%)

1      61,986,136      24.9000      7    92,893,225        37.3155    8    154,879,361       62.21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

     决:
    1. 以累积投票方式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姓 名             所得表决票数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01        叶秀昭            154,875,473                           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投资者投给候选人的表决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姓 名
                                      票数                       者所持表决权的比例

   1.01        叶秀昭               21,512                             84.6929%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叶秀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威杰、王子龙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