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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五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五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
公司八届五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置换、提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财务资助、对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议案的独立意见

    1、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563 号),截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1,842.49 万元,
与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亦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1,842.4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11,842.49 万元。

     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支持募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公司拟用募集资金以及部分自有资金在 2021-2026 年
度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药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谷”)、浙江英
特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物联网”)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30,0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本次公司财务资助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风险处于可控制
范围内,当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或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有
关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我们同意公司在 2021-2026 年度分别为英特药谷和英特物联网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
3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武滨、项先权、李蓥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