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英特集团: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2022-1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

         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浙
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26%和
24%股权,并向关联方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
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
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
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
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
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