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1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浙
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6%和 24%股权,并向关联方浙
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英特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10 年 3 月 24 日,英特集团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定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12 年 4 月 10 日,英特集团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进行了修订,并进行了公告。
2020 年 4 月 23 日,英特集团召开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进行了修订,并进行了公告。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上市公司
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2
年 5 月 12 日开市起停牌。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
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
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论证、接洽谈判、形成相关意向、作出相关决议、签署相
关协议、履行报批手续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
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