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 序符合有关规定。 2、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聘任曹德智先生为财务副总监(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黄英、陈昊、余军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