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1-01-11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于1996年8月15日在本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18名,代表的股份50752786股,占公司总股本63.4%,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一九九五年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的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在1996年7月24日曾提出每10股送4元的分红预案,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此项议案未获通过。经充分讨论,提出新的分红方案,并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如下:
本公司1995年度未分配利润40785514.88元,按1996年新股发行后总股本80044786股计算,拟每10股派送红股4股,计32017914.40元,余8767600.48元留作未分配利润转下一会计年度。同时,本公司拟用资本公积金按1996年新股发行后总股本80044786股计算,每10股转增股本5股,计40022393元。公司1995年度资本公积金计65081343.61元,余25058950.61元,符合有关规定。两项合计为10股送9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损赠10公斤黄金通过国家体委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基金及捐赠价值80万元医疗保健品的提议》。
特此公告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