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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百货: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3-28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2—07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送达

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0 人,董事王昌旭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戴登安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晓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

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 323,574,616.98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公积金、20%任意盈余公积金共 97,072,385.10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84,292,059.09 元,减去公司实施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分配现金股利 47,972,280.00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62,822,010.97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19,922,8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红利 62,390,736 元,结余的

300,431,274.97 元未分配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19,922,8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5 股。

    以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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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摘要》。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七、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

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

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转制后全称为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2 年

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该所协商确定。

    公司支付该所 201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0 万元。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九、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二、三、四、八、九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

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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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因开展网上销售业务需办理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修改如下:

    章程原文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品销售,

烟、西药制剂及中成药零售,汽车运输(以上限分支构经营),接受委托代办手机入

网及电话费收缴、销售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土产品、纺织品、服装、工艺品美术

品、轻工业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针织品、家具、酒、农副产品、汽车、

摩托车及配件、劳保用品、通信设备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黄

金饰品零售及修旧改制,服装、鞋帽、塑料制品加工,房屋租赁。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品销售,

烟、西药制剂及中成药零售,汽车运输、预包装食品、酒、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

奶粉)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接受委托代办手机入网及电话费收缴、销售服

务。一般经营项目:土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美术品、轻工业品、百

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针织品、家具、农副产品、劳保用品、通信设备销售、

汽车、摩托车及配件、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黄金饰品零售及修旧改

制(以上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还为网上交易提供服务),服装、鞋帽、塑料

制品加工,房屋租赁。

    二、若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将相应发生变化,则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修改

如下:

    章程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9,922,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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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9,884,200 元。



章程原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19,922,800 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79,884,2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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