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 2507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BDO CHINA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地 址: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Address: 12th/F,7th Building No.16 Xi Si Huan Zhong Road, HaiDian District,Beijing,P.R.China 邮政编码: 100039 Postcode: 100039 电 话: 86-10-5835 0011 Telephone: 86-10-5835 0011 传 真: 86-10-5835 0006 Fax: 86-10-5835 0006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页码 一 、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二、 附件 2011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专 项 报 告 1-5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 2507 号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百货公司”)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合肥百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合肥百货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合肥 百货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1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 表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合肥百货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合肥百货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合肥百货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合肥百货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勇军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 静 中国 〃 北京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格式》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简称“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70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0,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17.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5,510,000.00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24,064,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1,445,400.00元,已于2011 年5月30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天健 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29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56,501,019.06 元, 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25,457,703.01 元(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 入 513,322.07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该制度于2009年11月26日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 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于2011年6 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并由公司经营层办理设立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事宜(详见2011年6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4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1-015号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开设以下专户: 1.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 551900005910901,存储金额:265,052,500.00 元,用于收购合家福 51.375%股权 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341301000018170183991,存储金额:185,512,900.00 元用于收购乐普生 40% 股权及巢湖百大购物中心项目。 3.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34001464608059588888,存储金额:230,880,000.00 元用于周谷堆大兴农 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二)三方资金监管情况 201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 行,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 见 2011 年 6 月 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1-017 号公告)。本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 34001464608059588888 230,88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341301000018170183991 185,512,900.00 50,361,597.10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卫岗支行 551900005910901 265,052,500.00 75,096,105.91 活期 合 计 681,445,400.00 125,457,703.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万元 5 募集资金总额 68,144.5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650.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650.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 截至期 项目可 已变 末投资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进度 达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否发生 向 目(含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预计 总额 金额(2) 态日期 益 重大变 部分 = 效益 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合家福 51.375%股权收购项 否 16505.25 16505.25 16505.25 16505.25 100% 2011-7-1 1410.63 是 否 目 乐普生 40%股权收购项目 否 6876.78 6876.78 6876.78 6876.78 100% 2011-7-1 138.48 是 否 巢湖百大购物中心项目 否 11674.51 11674.51 6660.26 6660.26 57.05 2010-9-30 -934.16 否 否 周谷堆大兴农产品批发市场 否 23088 23088 23088 23088 100% 2013-12-31 0 是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 10000 2519.81 2519.81 25.20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8144.54 68144.54 55,650.1 55,650.1 - - 614.95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0 0 0 - - 0 - - 合计 - 68144.54 68144.54 55,650.1 55,650.1 - - 614.95 - - 报告期,受物价水平上涨因素影响,项目人员薪酬、管理费用及营业成本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同时,零售市场景气度呈现下滑态势,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并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巢湖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市场培育难度有所增加,上述因素致使巢湖百大购物中心项目未达 到预计效益,实际亏损额较预计增加 554.18 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0,642.72 万元,其中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巢湖百大购物中心项目、周谷堆大兴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分别为 5,314.70 万元、5,328.02 万元。 及置换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上述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 6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并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鉴于巢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对巢湖百大购物中心项目经营定位和投资规模进行相应调整,降低设备购置、固定资产装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档次,减少项目投入金额,致使该项目实际投资额少于预计投资额,存在较大节余募集资金。公 的金额及原因 司将待巢湖百大购物中心项目全部投资结束后,再行核算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并履行相应的 决策程序后,将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报告期,公司实施完成收购合家福超市其他股东所持股权工作。为 保持具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合家福超市需有2名(含)及以上股东, 为此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合百商厦以277.16万元现金对合家福超市实施增资扩 股,每股认购价格以定价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合家福超市评估价值扣除未 分配利润后的每股净资产为2.7716元为定价依据,认购合家福超市100万股股份。 本次增资完毕后,合家福超市总股本由10,000万股增加至10,100万股,其中公司 持有10,000万股,铜陵合百商厦持有1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99.01%、 0.99%,公司实际持有合家福超市控制权比例为100%。 (2)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投入10000万元募集 资金,主要用于商品采购周转资金、经营代理和自有品牌商品、高端品牌专柜装 修以及信息系统升级,有助于公司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障日常 商品采购与经营资金需求,支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 能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0,642.72万元,其中投入巢湖百大购物中心项目、周谷堆大兴农产品批发市场 项目分别为5,314.70万元、5,328.0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经2011年8 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上述 7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100060号《关于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将按照计划安排继续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