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2-03-28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结合自身
实际特点和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内控制度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资产的安全、
完整,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使之更有利于提高上市
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
价如下:
一、综述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未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
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
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控组织架构体
系。其组织框架完善、运转正常、运作良好。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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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公司已建立一套完整
的涵盖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些制度构成了公司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运营环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公司已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内部规则。公司已
建立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及程序。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及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在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了专门的内部审计人员,主
要对整个公司的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监督和稽核,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公司
内审机构在强化管理方面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同时也将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完善
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企业利益。
(四)2011 年公司内部控制重要工作及成效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内控制度进
行审计评价,并对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追踪,落实整改意见。为进一步符合监管机
构的要求以及公司加强自身规范的需要,公司审计部 2011 年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流程
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深化和优化业务流程,做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提高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效率和效果。
3.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认真履行各委员会的职责。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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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有重大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
二、公司关键内部控制活动情况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1. 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通过委派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加强
对子公司的管控。依据《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财务总监委派管理办法》的规
定,各子公司的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均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并定期提交
财务报告;各子公司实际负责人的变动均按照《企业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交接管理办
法》实行交接。同时公司加强对子公司人员的考核,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和
激励约束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2. 通过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专项审计、管理效益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企业
实际负责人在职及离任审计等方法,查错防弊、改善管理、提高效率。
3. 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下设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保
障公司资产安全与增值,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使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
到有效保障。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
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的要求。
公司 2011 年度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规以及公司既定的制度,没有损
害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利益。
(三)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外担保遵
循了合法、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提供的担
保都要经过了必要决策程序,不存在与证监会文件和公司制度相违背的情况。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对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安全措施等作了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
提供的担保都经过了必要决策程序,不存在与证监会文件和公司制度相违背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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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
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
款专用,从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按上述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情况。
(五)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等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审议重大投资的审
批权限。公司依据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的原则,严格履
行投资决策和监督管理程序,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所有重大投资项目都
制定专门机构对其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的研究和评估,监督重
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同时设立有内审部门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
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项目所需物资、材料、设备及工程类的招标工作,公司通
过对以上重大投资项目的控制,达到了控制风险,增加效益的目的。
(六)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
则、内容、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记录与保管制度及信息的保密措施。公
司对外披露的所有信息均经合理批准,依法披露所有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价格或投资者决
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
信息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了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形。
三、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比较系统、完整、合理,内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但仍需进一
步改进与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提高运用各项制度加强过程控制的能力,根据公司
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检查,使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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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进计划
1.继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与公司经营和
证券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和学习。
2.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于本报告期成立以董事长为首席责任人的内
控制度实施领导小组,重点对十八个应用指引所涉及的内控制度系统地重新梳理,以达
到:内控的目标明确、风险点清晰、流程顺畅、配套制度完善、风险控制流程安全可行。
3.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建
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作用,保障公司按经营管理层的决策运营,防止企业资
产流失,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4.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面临的市场变化随时评估和分析各类风险,设置专门的风
险管理部门或指定部门进行风险管理;同时加强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
理机制的建设,以强化风险管理。
5.继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自查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改进,完善内控制度;
修订完善内部相关制度建立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长效保障机制。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自我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建立的,并在 2011 年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和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现有内部控制体系
较为完整、合理、有效,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信息披露符合监管
规定;能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
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随着国
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
的内部控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在实际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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