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董事会关于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相关事项的说明2017-01-19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相关事项的说明
2017年1月18日,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就控股子公司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家福超市”)投资控股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
司涉及相关评估事项进行了讨论,董事会认为: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合家福超市拟采取收购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台客隆
超市”)部分股权和增资的方式投资控股台客隆超市,为了解台客隆超市2016年9
月30日的净资产市场价值,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合家福超市委
托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安徽中联国信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
证书,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除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业务关系外,公司
以及交易各方与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同时,安
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评估人员与资产占有方及有关当事人没
有现实或将来预期的利害关系。因此,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
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
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适用性、相关性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
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对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
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分析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
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
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综上,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恰当,本次评估结果定价公允。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