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1-19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控股子公
司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家福超市”)投资控股安徽
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股权收购、增资及相关资产评估事项进行
了充分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合家福超市拟采取收购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台
客隆超市”)部分股权和增资的方式投资控股台客隆超市,为了解台客隆超市2016
年9月30日的净资产市场价值,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合家福超
市委托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安徽中联
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评估
资格证书,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与资产占有方
及有关当事人没有现实或将来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
估机构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符合评估对象的实
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
次评估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整体评估,最终确定以资产基
础法得到的评估结果作为对交易标的之最终评估结果,本次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
法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交易定价公
允,评估定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2.根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出具的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6)第180号),台客隆超市的全部股东权
益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702.05万元。此次投资购买股权并增资的事项在遵循市
场化原则前提下,经过各股东方协商同意以净资产价值7750万元(每股净资产价
值为15.5元)为基数,进行有关股权转让和增资。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交易事项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此次控股子公司投资收购台客隆超市股权并增资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雷达、陈国欣、刘京建、陈结淼
2017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