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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百货: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7-02-28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基础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法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提名第八

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备案办法》以及《公司章程》任职条件,且独立董事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要求,并依法作出声明,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本次提名的第八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组成结构合理,具有相应的工作

能力和综合素质,应能胜任未来工作岗位要求。

    三、同意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雷达、陈国欣、刘京建、陈结淼

                                                       2017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