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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百货:独立董事意见2017-03-18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充分了解被选举、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基础上,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条件,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选举、聘任人员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以

及身体状况,应能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选举和聘任结果。




                            独立董事:刘京建、陈结淼、方福前、李姝

                                          2017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