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2017-12-12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7—50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2015 年 9 月,公司与中国华
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深圳华强弘嘉投资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强资产”)、
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资产”)签署《华融消费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协议》,投资设立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消费金
融公司”),并于 2015 年 10 月获银监局批复同意,于 2016 年 1 月正式成立运营,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公司出资 13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3%。
2.消费金融公司成立以来,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为进一
步扩大资本规模,支持业务发展,服务公司下游消费群体,公司拟参与对消费金
融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扩股,将其注册资本由当前的 6 亿元增至 16 亿元。其中本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 2.3 亿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23%。
(二)本公司副董事长戴登安先生系消费金融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和 10.1.5 规定,消费金融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
司本次参与消费金融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以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议,应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表决董事 10 人,会议以赞成 10 票、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关于对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关
联董事戴登安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
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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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投资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不构成借壳,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注册地:北京市
4.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5.法定代表人:赖小民
6.注册资本:3907020.8462 万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5774
8.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
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
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
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
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控
股和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
(二)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63 号前海企业公馆特区馆 3
层西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4.办公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63 号前海企业公馆特区馆 3
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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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梁光伟
6.注册资本: 500,000 万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3247012N
8.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资产管理(不含限制项
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
制项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生物及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
含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黄金制品的批发与零售;自
有物业租赁。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华强资产是由深圳市昆毅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
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梁光伟。
(三)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A 楼 101 室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
4.办公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青山街锦天花园 9 幢 2-3 号
5.法定代表人:周爱群
6.注册资本:180,000 万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057037082G
8.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产业投资,资产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及相关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新安资产是由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余渐富。
以上交易各方非失信责任主体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投资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3 亿元。
(二)标的公司暨关联企业情况:
华融消费金融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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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310 号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
4.办公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310 号
5.法定代表人:贾传宝
6.注册资本:60,000 万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MA2MT0R51D
8.经营范围: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收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
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
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华融消费金融公司是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
10.主要经营数据及财务指标:
截止 2016 年末,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 186,229.12 万元,净资产 56,323.59
万元,全年营业收入 6,808.24 万元,营业利润-3,698.09 万元,净利润- 3,676.4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258.31 万元。根据德勤华永会计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的《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
报告》(201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德师京报(审)字[17]第 S00055
号),截止 2017 年 6 月末,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 582,453.04 万元,净资产 58,446.73
万元,营业收入 14,567.10 万元,营业利润 1,621.09 万元,净利润 2,123.14 万元。
截止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705,383.74 万元,净资产 64,007.58 万元,前三
季度营业收入 49,295.21 万元,营业利润 9,035.55 万元,净利润 7,683.99 万元,
开业至今累计放款 245.89 亿元,累计客户 424.93 万户,期末贷款余额 65.76
亿元(以上 2017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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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资本规模,支持业务发展,华融消费金融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
交易各方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定价基准日,并参考标的公司审计情况、历史业
绩、市场地位、后续盈利能力等协商定价,各股东协商同意以 1 元/股,按原持
股比例等比例增资。本次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增资完成后,消费金融公司的注
册资本调整为 160000 万股,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金额单位:万元
增资前(万股) 增资后(万股)
股东名称 增资额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33000 55% 55000 88000 55%
有限公司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
13800 23% 23000 36800 23%
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
7200 12% 12000 19200 12%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
6000 10% 10000 16000 10%
公司
合计 60000 100% 100000 160000 100%
四、本次投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出资 2.3 亿元,本次华融消费金融公司增资扩股需
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司及其他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将进一步补充华融消费金融资本,满足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
求,提升其行业综合竞争力,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为业务扩张做实良好基础,
对本公司的盈利模式转型起到积极作用,进一步构筑公司多元化产业布局,依托
消费金融业务,发掘公司下游客户资源,强化会员信息管理,增强企业运营能力
和效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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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的风险
行业发展受到信贷政策等监管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大,会给消费金融公司业绩
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随着公司业务扩张,客户数量快速增加,信用风险
防控需要进一步增强,客观上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需要以高效严谨的风险管理
体系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华融消费金融公司增资,进一步深化了公司实体经营与虚拟金融结合
的力度,有效获取新型投资收益,强化对下游消费客户资源的开发,拓宽业务领
域,促进各方合作共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华融消费金融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京建、陈结淼、方福前、李姝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此次参与华融消费金融
公司增资扩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履行了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
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同意公司对华融消费金融公司此次增资扩股的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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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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