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独立董事关于对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独立意见2017-12-1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
立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对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扩股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对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
司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履行了关联交易
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对华融消费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刘京建、陈结淼、方福前、李姝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