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为其开发的配套住宅的合格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按揭 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系周谷堆新市场正常建设和运营需要,且符合 房地产行业惯例,同时对担保额度进行限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对象不包括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刘京建、陈结淼、方福前、李姝 2017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