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04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计划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事前审核,现发表认
可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安徽空港百大启明星跨境电商有限公司(简称
“跨境电商公司”)45%的股份,公司董事余綯先生同时担任跨境电商公司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跨境电商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跨境电商公司采购
商品的情形,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 2018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9 年公司需要与相关关联人继续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已将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
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双方生产
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照市
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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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刘京建、陈结淼、方福前、李姝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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