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18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15:00。 2.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596 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浩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353,050,3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26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98,127,2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22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 表股份 54,923,0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4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214,2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1,736,8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2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2,477,3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7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部分董事及高管因公务原因未 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351,621,47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5953%;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3%;弃权 1,360,8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85,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938%;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36%;弃权 1,360,8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292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1,606,1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09%; 反对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1,381,17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0,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7307%;反对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9%;弃权 1,381,1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2.774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972,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0%;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36,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62%;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07%;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3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967,0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 反对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20,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30,9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234%;反对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9%;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7%。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申请 2019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903,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4%; 反对 13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2%;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67,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189%;反对 1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180%;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3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1,222,2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22%; 反对 1,807,8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21%;弃权 20,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202%;反对 1,807,8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8981%;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4 月)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磊、叶慧慧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4 四、备查文件 1.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