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4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596 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层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浩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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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97,741,0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17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7,475,2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14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
股份 265,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41%。
中 小 股东 出席 的 总体 情况 : 通过现 场和 网络 投 票的 股东 9 人 ,代 表股 份
1,350,6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1,084,8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
表股份 265,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4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部分董事及高管因公务原因未
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关于放弃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7,508,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9%;
反对 23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8,1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856%;反对 23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1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磊、张宇驰
2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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