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计划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的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现发表认可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 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审计工 作,具有良好的执业水平,未发现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存在有损职业道德 和质量控制的做法。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并将该事项提交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京建、陈结淼、方福前、李姝 2020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