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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百货: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0-1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2.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596 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浩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86,783,776

                                       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59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97,477,4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14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

表股份 89,306,2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45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37,947,6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6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087,0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

代表股份 36,860,6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26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因公务

原因未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574,2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3%;

反对 1,195,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0%;弃权 14,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38,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26%;反对 1,195,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95%;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574,2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3%;

反对 1,195,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0%;弃权 14,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38,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96.8126%;反对 1,195,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95%;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574,2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3%;

反对 1,0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5%;弃权 132,337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38,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26%;反对 1,077,2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87%;弃权

132,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87%。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574,2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3%;

反对 1,195,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0%;弃权 14,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38,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26%;反对 1,195,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95%;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9 年度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698,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95%;

反对 1,07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3%;弃权 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862,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
97.1405%;反对 1,076,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71%;弃权

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申请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574,2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3%;

反对 1,201,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05%;弃权 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38,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26%;反对 1,201,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650%;弃权

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磊、张宇驰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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