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4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报告
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为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没有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净资产的 50%。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障周谷堆大
兴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为其控股的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有限
责任公司、合肥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借款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 5 亿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该项担保已于 2018 年 9 月 4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期间为自该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年内,具体保证期限
以与银行签订的每笔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确定。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余额
为 987.43 万元(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
股比例 54.815%),实际担保额 541.26 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为其开发的周谷堆大兴新市场配套商铺的全部合格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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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5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自购房人与按揭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产抵押登记办妥之日
止。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余额3593万元(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比例54.815%)的全资子公
司,实际担保额1969.5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为其开发的周谷堆大兴新市场配套住宅的全部合格购房
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94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自购房人与按揭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产抵押登记办妥之日
止。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余额为1869万元(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比例54.815%)的全资子
公司,实际担保额1024.49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担保总额为 3535.25 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0.86%。
二、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够加强投资风
险管理,有效保障资产安全。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5 亿元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此理
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独立董事:方福前、李姝、丁斌、周少元
2021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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