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 年10 月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子公司长沙通程金洲投 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该股权转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会议召开方式和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该项股权转让的定价方式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 公司和任何第三方的利益。 三、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带来重大影响。通过 此次股权转让能够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补充公司货币资金,提升 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 独立董事(签名): 曹光荣 鲁应时 潘定衢 二O 一O 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