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同时按照中国 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的有关要求,现就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方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截止 2010 年末,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没有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也无《通知》中限定的情况存在。 二、截止 2010 年末,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无重大对外担保, 也无《通知》中所述的任何违规担保事项发生。 独立董事: 曹光荣 鲁应时 潘定衢 二 O 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