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12-04-26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管理经营的各个层面,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组织机构完善,具备科学有效
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治理和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重
点活动基本能够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内控体系
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
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管理现状,我们同意公司《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曹光荣、鲁应时、潘定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