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2-05-30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作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
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至今已满三年,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
九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周兆达先生、周拥泽先生、郭虎清先
生、柳植先生、杨格艺女士、章棉水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鲁应时
先生、潘定衢先生、吴兰君先生。
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根据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
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
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三、根据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
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第三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 年修订)
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资格。
四、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
的合法权益,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
独立董事: 曹光荣
鲁应时
潘定衢
二 O 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