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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程控股: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2012-12-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控股”或“公司”)

2011年度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通程控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资进度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5 号)核准,2011 年 4 月,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1,969,23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0,204,952.84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557,650,199.0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本次配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2-8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实际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入额            投入额
 1         新开和提质改造门店项目       30,000.00       25,765.02         8,459.66
     1.1     新开电器连锁门店            8,100.00        8,100.00         2,834.93
     1.2      提质改造电器连锁门店       5,700.00    5,700.00           811.14
     1.3      新开百货门店              11,000.00   11,000.00          3,546.91
     1.4      提质改造百货门店           5,200.00    2,965.02          1,266.68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2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资金
                  合计                  60,000.00   55,765.02      38 ,459.66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对新开和提质改造门店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涉及新开

电器连锁门店项目、提质改造电器连锁门店、新开百货门店和提质改

造百货门店等四个子项目。
                  项目名称           原计划建设期   本次调整后建设期
           新开电器连锁门店              1年              2 年半
           提质改造电器连锁门店          1年              2 年半
           新开百货门店                  1年              2 年半
           提质改造百货门店              1年              2 年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原因

      公司考虑及国内市场变化等因素,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本着审慎认真的态度,

认为门店的新开及提质改造必须进行更为充分的前期市场调研、选

址、方案评估,必须把握投入、产出对应的原则,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因此调整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五、民生证券的核查意见

      通程控股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已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出

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通程控股本次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而做出的
时间上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规划的要求,因此,本保荐机构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旭                张志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