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独立意见2012-12-25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独立意见
2012年12月24日,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就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规划、投资原则以及市场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未调整
项目的投资总额,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事项。
独立董事
鲁应时 潘定衢 吴兰君
2012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