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13-04-22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已经建立起
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
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
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
整提供了合理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各重点控制活动规范、实施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我们同意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鲁应时、潘定衢、吴兰君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