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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程控股:关于对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3-08-12  

						           关于对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国资委联合下发的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的有关规定,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要求,现就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上半年大股东

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

及其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向

控股子公司湖南通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1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该

项担保为前次担保的续保,并非新增的担保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度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向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也未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无《通知》中所述

的任何违规担保事项发生。

                            独立董事(签名):

                                 鲁应时

                                 潘定衢

                                 吴兰君


                            二 O 一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