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关于部分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2013-12-25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3-026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展期事项概述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的议案》,201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怀化英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
行(以下简称“建行河西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委
托建行河西支行贷款人民币 30,000 万元给怀化英泰。委托贷款期限
为 12 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15%。
(具体内容详见详见 2012 年 12 月 26 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贷款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取得怀化英泰支付给公司的委托贷款
本息 14,452 万元。其中贷款本金 10,000 万元,利息 4,452 万元。
怀化英泰在本次委托贷款到期前向公司提出部分委托贷款展期
申请。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部门对怀化英泰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查,对
其在建项目进度、财务状况、日常经营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对给
予部分委托贷款展期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和论
证,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201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对怀化英泰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委托贷款进行展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对怀化英泰
提供委托贷款的展期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展期期限为 6 个月
至 2014 年 6 月 25 日。其他基本条件维持不变,年利率维持 15%不变,
原担保抵押维持不变。在展期期限内怀化英泰可以提前还款。
本次委托贷款展期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怀化市鹤城区鹤州北路火车站广场
4、法定代表人:谢永健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的项目投资;凭资质从事物业经营、
服务管理。
7、股权结构:
东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500 万元,持有怀化英泰 50%
的股权,曾伟东出资 1750 万元,持有怀化英泰 35%的股权,永安信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出资 750 万元,持有怀化英泰 15%的股权。
怀化英泰实际控制人为谢永健,其持有东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7.25%的股权。
8、经营情况:
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怀化英泰资产总额 106,876.40 万元,
负债总额 51,191.73 万元,净资产 55,684.67 万元,净利润 2,702.81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公司为委托贷款展期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怀化英泰提供怀化英泰国际广场 B 区一至六楼房屋所有权进行
抵押担保。经湖南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英泰国际广场 B
区一至六楼房产进行资产评估,截止 2013 年 12 月 17 日,该项抵押
资产净值为 72,611.56 万元,相对应公司此次委托贷款展期金额,其
资产足值。
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对怀化英泰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对给予部
分委托贷款展期进行了审慎的分析论证,经过对怀化英泰的实地调研,
详细了解怀化英泰的财务状况、信用纪录、资产质量、日常经营、在
建项目等基本情况,认为怀化英泰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用于担保抵押
的资产足值,并具有良好的升值空间。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进行展期
风险可控。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对怀化英泰委托贷款进行展期是基于公司内控部门对
贷款方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对贷款人的经营情况和债务偿还能力
进行了审慎的评估后确定的。贷款方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足值,公司
该项委托贷款的风险可控。公司该项委托贷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经营,能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增加公司当期的投资收益。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形,也不
存在其他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逾期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委托借款合同》
3、《担保抵押合同》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