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已经建立起 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013年度,公司的内部控 制重点环节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控制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 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我们同意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鲁应时 潘定衢 吴兰君 201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