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委托贷款公告2014-09-04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4-018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委托贷款用途:项目建设
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
贷款利息:年利率15%
担保:资产抵押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
交行省分行营业部)向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株洲华晨)贷款人民币12,000万元。
公司拟与株洲华晨、交行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
同》,公司委托交行省分行营业部贷款人民币12,000万元给株洲华晨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为6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
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15%。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9名
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3、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珠江花园55号
4、法定代表人:陈文义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壹级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批零
兼营;房屋租赁。
7、股权结构:
株洲华晨是于1995年9月12日在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成立的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陈文义持有株洲华晨全部
股权。
8、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株洲华晨资产总额326,437.76万元,负债
总额220,865.01万元,净资产105,572.75万元,净利润5404.81万元。
(未经审计)
9、株洲华晨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其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无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株洲华晨、
及其实际控制人陈文义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和10.1.5认定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项目建设
3、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
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5%
5、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的意义、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委托贷款对公司的意义、影响:
株洲华晨为湖南省株洲市房地龙头企业,自1995年成立以来已累
计完成开发800万平方米,为株洲市资产实力最强、综合开发能力领
先、行业纳税与信用评级排名第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株洲华晨近几年开始进行开发模式的转型,从单品类的房地产开
发商转向开发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城市综合体的城市运营商,通过战略
合作联盟的方式,逐步形成了订单式商业地产开发模式,积累了丰富
的商业资源、运营经验及对应项目储备。
随着公司综合购物中心连锁发展模式在湖南省内的不断拓展,公
司认为可以借助株洲华晨的订单式商业地产开发的成熟经验,充分、
有效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加快实现公司产业的战略布局。基于上述原
因,公司同意向株洲华晨发放委托贷款,以加快其相关项目建设及开
发运营。公司本次向株洲华晨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
金,该项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存在的风险及规避措施:
公司此次委托贷款存在资金到期不能收回风险。为规避风险,公
司要求株洲华晨提供必要的、相应的抵押资产。株洲华晨同意以其拥
有的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南侧一宗城镇住宅兼容商服用地的
土地所有权(土地权证号;株国用(2014)第A4137号)进行抵押担
保。经湖南新星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湘新土(估)株字(2014)第0833
号)对该资产进行了评估,截止2014年8月26日,该项抵押资产评估
值为25,015.46万元,相对应公司此次委托贷款金额,其资产足值。
同时,公司派出由财务、法务、审计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对
株洲华晨的资产、经营及信用状况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小组认为:
株洲华晨目前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部分建设项目即将开盘
进入销售阶段,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委托贷款,也无逾期未收回的委托贷
款。除本次拟向株洲华晨提供的委托贷款外,公司对外提供的委托贷
款总金额为0。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书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