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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程控股:关于前次委托贷款收回及再次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5-04-11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5-006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委托贷款收回及再次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委托贷款用途:项目建设

          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

          贷款利息:年利率15%

          担保:资产抵押担保



          一、概述

          1、委托贷款收回基本情况

      2014 年 9 月 2 日,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对

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华

晨”)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年
利率维持 15%。(前述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4 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

的公告》)

     截止 2015 年 2 月 27 日,公司收到株洲华晨归还的全部委托贷

款本息合计 12,860.00 万元,其中贷款本金 12,000 万元,对应利息

860 万元。

    2、本次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

称:交行省分行营业部)继续向株洲华晨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拟与株洲华晨、交行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委托贷款借款

合同》,公司委托交行省分行营业部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给株洲华

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为6个月(自合同约定的

提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15%。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

司9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4、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珠江花园55号

    4、法定代表人:陈文义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壹级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材料、金属材料

批零兼营;房屋租赁。

        7、股权结构:

       株洲华晨是于1995年9月12日在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注册成立的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陈文义持有株洲华晨

全部股权。

        8、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株洲华晨资产总额382,821.79万元,负

债总额233,904.55万元,净资产148,917.24万元,净利润21,851.54

万元。(未经审计)

    9、株洲华晨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其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无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株洲华晨、

及其实际控制人陈文义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和10.1.5认定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项目建设
        3、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

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5%

        5、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的意义、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委托贷款对公司的意义、影响:

        株洲华晨为湖南省株洲市房地龙头企业,是株洲市资产实力

最强、综合开发能力领先、行业纳税与信用评级排名第一的房地产开

发企业。随着株洲华晨开发模式的转型深入,其主力打造的城市综合

体的城市运营商模式日趋成熟,目前其拥有丰富的对应项目储备以及

在建项目。

    随着公司综合购物中心连锁发展模式在湖南省内的不断拓展,公

司认为可以借助株洲华晨的订单式商业地产开发的成熟经验,充分、

有效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加快实现公司产业的战略布局。同时鉴于公

司对株洲华晨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项目建设及销售情况、信用体

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公司同意再次向株洲华晨发放委托贷款,

以加快其相关项目建设及开发运营。公司本次向株洲华晨提供委托贷

款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该项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

营,公司提供本次委托贷款能增加公司当期收益。

        2、存在的风险及规避措施:

        公司此次委托贷款存在资金到期不能收回风险。为规避风
险,公司要求株洲华晨提供必要的、相应的抵押资产。株洲华晨同意

以其拥有的位于株洲市天元区43、44区(泰山西路)住宅用地的土地

所有权(国有土地权证号:株国用(2015)第A4048号)进行抵押担

保。经湖南新时代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湘新地评【2015】(估)字第

Z016号)对该资产进行了评估,截止2015年3月5日,该项抵押资产评

估值为25,627.49万元,相对应公司此次委托贷款金额,其资产足值。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委托贷款,也无逾期未收回的委托

贷款。除本次拟向株洲华晨提供的委托贷款外,公司对外提供的委托

贷款总金额为0。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书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