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15-04-11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已经建立起
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014年度,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完善、运作规范、重点环节控制有效,特别是公司在内部审计、
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完善和有效的
推进。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我们同意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鲁应时
潘定衢
吴兰君
201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