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7-06-08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作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
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九人,
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周兆达先生、周拥泽先生、郭虎清先生、柳
植先生、杨格艺女士、章棉水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刘星薇女士、
肖建雄先生、肖序先生。
我们认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根据对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评价、任职情
况等进行核查,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
发现其任职资格存在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三、根据对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任
职情况等进行核查,未发现其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办法》(2017 年修订)第二章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的
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四、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
合法权益。我们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
独立董事: 鲁应时
潘定衢
吴兰君
二 O 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