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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程控股: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29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9-021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2:30
3、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27 日—6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7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韶山路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中心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周兆达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36 人、代表股份 263,345,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8.45%。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12 人、代表股份 241,400,1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41%;网络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24 人、代表股份 21,945,47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2,002,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 。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第 9 项属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审议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3,345,629 股,同
意 262,444,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6%;反对
64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5%;弃权 2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21,101,01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95.90%;反对 647,75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94%;弃权 2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16%。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二)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63,345,629 股,同意
262,41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5%;反对
74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8%;弃权 1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为:赞成 21,076,71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 95.80%;反对 747,75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3.40%;弃权 178,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8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三)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3,345,629 股,同
意 262,41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5%;反对
64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5%;弃权 2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为:赞成 21,076,71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 95.80%;反对 647,75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94%;弃权 278,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26%。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3,345,629 股,同
意 262,41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5%;反对
60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3%;弃权 3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21,076,71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95.80%;反对 607,75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76%;弃权 3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44%。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五)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543,582,6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3,345,629 股,
同意 262,529,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9%;反
对 816,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21,185,91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96.29%;反对 816,55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3.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六)审议《公司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公司向其支付的年度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3,345,629 股,同
意 262,422,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5%;反对
669,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5%;弃权 2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21,079,71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95.80%;反对 669,05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3.04%;弃权 2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16%。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七)审议《公司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公司向其支付的年度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万元 。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3,345,629 股,同
意 262,422,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5%;反对
669,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5%;弃权 2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21,079,71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95.80%;反对 669,05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3.04%;弃权 2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16%。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发展所需流动资金,2019 年公司拟向 15 家银行继续
申请总额不超过 31.63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3,345,629 股,同
意 262,354,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2%;反对
697,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6%;弃权 2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21,010,91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95.49%;反对 697,85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3.17%;弃权 293,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34%。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案属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3,345,629 股,同
意 262,422,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5%;反对
419,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弃权 503,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21,079,71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95.80%;反对 419,0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90%;弃权 503,70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3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胡峰   高灵灵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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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