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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肖建雄)2021-04-28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肖建雄

    本人作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报告期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积极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2020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

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尽职履责。现就本人 2020 年度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加股东大会次数

      肖建雄                 1                 1           0         0

   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上
   作了 2019 年度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加董事会次数

      肖建雄                 6                 6           0         0

     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剔除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22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

会议审议通过的下列事项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会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湖南通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事项;关于对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

司对外担保事项。

      2、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专项独

立意见。

      3、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会议审

议通过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及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会议审

议通过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公司2020年中期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

项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

      上述专项独立意见均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治理现状及内部控制建设的调查。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要求,已经建立
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

内,公司进一步推进运管模式改革,启动了有效运营单元重构改革方案,不断

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

布置,全面启动了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公司治理自查工作。

    公司整体运行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要求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

重大差异。

    2、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调查。本人认为,2020 年,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

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2020 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评定等级为“良好”。

    3、对重大事项的调查。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

司长沙通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出售了持有的湖南通程投资有限公司全部

股权,上述投资和股权转让事项能够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履行决策审批、信息披露等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4、实地调查情况。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

战略推进、经营管理改革、经营创新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就因

疫情影响对公司主业带来的冲击及经营调整和优化,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

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本人与公司各经营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保持密切关注,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5、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重点对公司新一

届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资格和报告其内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进
行了调查和评价。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情况发生。



    五、其他报告情况

    1、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高管培训,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及时了解

证监会与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文件精神,增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的能力。

    2、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0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肖建雄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