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通程控股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0419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8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
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
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
致。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内控五要素所包含的业务
和管理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控制、发
展战略、财务报告、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
售业务、物业服务、物流业务、内部审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各
方面,并且按照公司管理转型一系列战略部署不断细化、深入。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财政
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
度和评价方法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
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本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有
两项标准的达成一项,即构成该项缺陷。
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评价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利润总额5%或资产总额0.5%。
重要缺陷:
(1)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
务报告错漏报金额<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5%;
(2)资产总额 0.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
资产总额 0.5%;
一般缺陷: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评价年度公司合并
报表利润总额 1%;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资产总额 0.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
的;
(2)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漏报形成违法情形的;
(3)可能形成治理层、管理层构成舞弊和侵占企业资产情形的;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1)可能造成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但不至于影响报表使用者基本
判断的;
(2) 对于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次或多次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1)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损失金额≥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
总额5%;
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 0.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0.5%;
(2)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损
失金额≤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
一般缺陷:
(1)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导致公司严重违法,并由此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的;
(2)可能造成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严重舞弊或侵占公司资产的;
(3)关键的经营管理业务制度缺失或严重不合理,导致内部监督机
制无效的;
(4)其他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控制缺陷。
重要缺陷:
(1)企业管理层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2)重要的经营管理业务制度缺失或不合理;
(3)公司行为违法、违规,造成不利后果的;
(4)存在其他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控制缺陷;
一般缺陷:
(1)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涵盖了公司的所有经营环节,虽然
内控体系已建立,但因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内部环境和宏观
政策等的不断变化,随着公司业务及规模的不断扩大,可能导致现有
的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较大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评估、补
充、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合规、稳定、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的重大事
项。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