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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1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21-024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1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9:

15 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韶山路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中心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周兆达先生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16 人、代表股份 246,743,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3877%。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241,265,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38%;网络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 5,477,9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5,771,0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7% 。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第 6 项属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审议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赞
成 241,443,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520%;反
对 4,6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8683%;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79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471,0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8.1624%;反对 4,6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79.8814%;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1.9562%。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302,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7950%;反
对 4,7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9254%;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79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330,2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5.7226%;反对 4,750,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82.3212%;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1,9562%。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445,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527%;反
对 34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12%;弃权
4,9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006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472,7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8.1918%;反对 3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6.0353%;弃权 4,9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85.7729%。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443,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520%;反
对 5,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48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471,0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8.1624%;反对 5,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1.83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543,582,6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493,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723%;反
对 5,2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27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521,0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0288%;反对 5,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0.97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案属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241,574,73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9052%;反对 21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弃权 4,95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602,2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4358%;反对 218,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3.7913%;弃权 4,9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85.7729%。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七、审议《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公司向其支付的年度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718,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9635%;反
对 4,3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7569%;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79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746,0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2.9275%;反对 4,3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75.1162%;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1.9562%。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八、审议《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公司向其支付的年度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万元 。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577,73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64%;反对
4,47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39%;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5,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78%;反对 4,47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560%;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62%。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九、审议《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发展所需流动资金,2021 年公司拟向 19 家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 36.63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574,73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52%;反对
4,47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2%;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02,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358%;反对 4,47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080%;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62%。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十、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241,443,53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8520%;反对 5,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 471,0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27%;反对 5,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3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熊林    周晓玲

3.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