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武商A: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2010-02-04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报告期内, 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
实际情况,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
环节,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充分、有效,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崔忠泽 喻景忠 魏劲松(喻景忠代) 田玲
二O 一O 年二月三日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我们对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能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没有对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
2009 年度,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没有占用公司资金。
其他关联方2009 年当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790,018.76 元,当年
归还569,389.24 元。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其他关联方共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46,396,000.36 元,其中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229,363.52 元,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3,166,636.84 元。非经
营性占用主要系2006 年3 月底前,公司参股的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在维修武汉广场大厦期间,占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广场管理有
限公司资金,该资金已于06 年全额计提坏帐。
独立董事:崔忠泽 喻景忠 魏劲松(喻景忠代) 田玲
二O 一O 年二月三日关于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
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提
出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会已于2009 年10 月实施了2009 年半年度现金
利润分配。
2、鉴于公司现阶段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为保证发展项目的
资金需求,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二OO九年度不再进行现金
利润分配,符合企业发展需要。
独立董事:崔忠泽 喻景忠 魏劲松(喻景忠代) 田玲
二O 一O 年二月三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
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
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决议通过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作为公司2010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崔忠泽 喻景忠 魏劲松(喻景忠代) 田玲
二O一O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