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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武商A: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2010-04-22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

    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环节,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充分、有效,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

    崔忠泽 魏劲松 田玲 喻景忠

    二O 一O 年四月二十二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武商集团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五届十八

    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崔忠泽 魏劲松 田玲 喻景忠

    二O 一O 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