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武商A: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2011-03-25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
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崔忠泽
田 玲
汤得军 (余春江代)
余春江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我
们对公司 2010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能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
2010 年度,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没有占用公司资金。
2010 年全年累计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681,454.08 元, 2010 全年
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43,166,636.84 元,武商集团大股东没有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武商集团其他关联方共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2,909,084.34 元,其中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2,909,084.34 元,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0.00 元。
独立董事:崔忠泽
田 玲
汤得军(余春江代)
余春江
二 0 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为保证发展项目的资金
需求,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201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崔忠泽
田 玲
汤得军(余春江代)
余春江
二 0 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历
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决议通过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公司201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崔忠泽
田 玲
汤得军(余春江代)
余春江
二 0 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暨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符合财政部 2010 年 8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财
会[2010]15 号)中第六条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同
意本次追溯调整暨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今后亦将遵循新的会计准则。
独立董事:崔忠泽
田 玲
汤得军(余春江代)
余春江
二 0 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