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1-034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层 4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召集人:武商集团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江超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31人,代表股份31467.9896万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2.04%。 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张树勤、夏望峰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1 1、《武商集团二0一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4,67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2、《武商集团二0一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4,67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3、《武商集团二0一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14,67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4、《武商集团二0一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截止二 O 一 O 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 公司实现营业总 收入 10,537,035,503.36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32.75% ; 利 润 总 额 525,528,030.33 元,实现净利润 377,906,949.11 元,其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3,514,997.5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95%; 年 末总资 产 7,457,438,834.84 元 ,较 上年同 期 增 长 27.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总额 1,710,299,139.70 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20.68%。 表决结果:同意314,67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5、《武商集团二0一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O一O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377,906,949.11 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3,514,997.56 元。二O一O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210,152,951.00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237,754,001.33 元,可供分配利润为 447,906,952.33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 积金及 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 42,030,590.20 元,二O一O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5,876,362.13 元。 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国际广场二期 MALL 项 目正在紧张施工,十堰人民商场购物中心将在年底开业迎宾,为 保证发展项目的资金需求,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经股东大会 2 通过,二O一O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13,99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78%; 反对6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22%。 6、《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在历年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 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截止二 O 一 O 年度,武 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十九年。 经股东大会通过,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并提请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其报酬 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13,99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78%; 反对6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22%。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营销方式日益丰富,公司经 营范围中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停车场管理。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第十六条公司经 营范围进行修改,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停车场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14,67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8、《关于重新审议与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 详见 2011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巨潮网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568,46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关联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一致 3 行动人回避表决。 9、《关于增加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为公司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 6 万元/年提高至 9.6 万 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313,980,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78%; 反对69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2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勤、夏望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 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六、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