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一致行动人 相关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更正公告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武 汉武商联”)于 2011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一致行动 人相关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意见”)。由 于工作人员疏忽,将上网披露的专项核查意见电子版中落款时间 误为 4 月 13 日,应为 6 月 1 日,特此更正。 更正后的《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一致 行动人相关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网,公司对上 述差错给投资者和使用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