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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武商A: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3-12-11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3-027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3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7 名。独立董事汤得军、田玲因故未能出席。独
立董事汤得军委托独立董事余春江表决,独立董事田玲委托独立
董事崔忠泽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 5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
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详见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为
2013-029 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成立武汉武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
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为2013-030号《对外投资
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成立武商集团众圆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
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为2013-031号《对外投
                              1
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成立武商黄石购物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
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为2013-032号《对外投资
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武商集团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
其中 4 名董事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职代会
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
    2、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的名单
    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推荐,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如下:
(简历详见附件 1):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江超、刘 聪、黄家琦、孙建清、邹明贵、汪强
    (2)独立董事候选人
    喻景忠、肖永平、谭力文、余春江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董事候选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合法、合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需提交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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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银行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业务,董事会审议通过如
下事项:
    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汉支行办理授信壹拾亿元整。
    向湖北银行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召开二 O 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
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0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3-033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3
附件 1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江超:男,57岁,中共党员,大学,经济学学士。历任武
汉市一商业局财会处副处长、信息研究所所长、武汉市商委企管
处处长、武汉市百货批发公司总经理、武汉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武汉世界贸易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书记、总经理、
武商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武汉商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武商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刘   聪:男,51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士学位,经济师、
高级经营师。历任武商集团武汉商场鞋帽箱包公司业务经理、经
理、武商集团开发部副部长、武商集团武汉商场业务部副部长、
武商集团武汉商场副总经理、武商集团电器家居购物中心总经
理、武商集团量贩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武商量贩连锁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武商集团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黄家琦:男,50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建
材工业局干事、副科长,武汉市物资局副科长、科长、副处长、
处长,武汉市商贸国有控股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总经理助理,现任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
委委员、董事,现主持武汉商联全面工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孙建清:男,56岁,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市国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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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管理办公室企业产权管理处调研员、政策法规处处长、综合处
处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武汉经济发
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武汉建设投资公
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邹明贵:男,49岁,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协和集团主管、经理,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茂
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银泰商业集团副总
裁、首席运营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汪强:男,36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历任ABB(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法国威立雅水务集团(亚太区)多个财务管
理职位,现任银泰商业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银泰商业集团总
裁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
董事的情形。
    喻景忠:男,49 岁,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
计师、律师。历任中南财经大学教师、黄石市工商银行信贷主管、
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会计技术顾问。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
授。兼任中南财大司法鉴定中心首席技术顾问,湖北省国资委法
律与会计顾问,全国物证技术检验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会计
学》学科创始人之一,主持或参与《票据法》、《公司法》、《证券
法》、《会计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与修订工作。目前兼任长江传
媒、鼎龙股份、江西长运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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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永平:男,47岁,历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讲师、副
教授、教授、系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武汉大学长
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
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2003年9月)、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2009
年2月)、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武汉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
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中
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2008
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2011年12月)。目
前兼任道博股份、大洋电机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谭力文:男,65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
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委员
会副主任,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管理现代
化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目前兼任三丰智能独立董
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
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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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春江:男,43岁,本科,注册律师。历任北京市君都律师
事务所、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公司、金融、
证券及国有企、事业法律制度的研究与实务工作,北京市律师协
会第七届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制度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八届旅游
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目前兼任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与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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