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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武商A: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14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4-015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股东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请求
增加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武汉武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增加201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2、股东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2013年度现金分红方
案的提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1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层会议室
    3、召 集 人:武商集团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刘江超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18 人,代表股份 299,866,65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 59.12 %。。
    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了会议,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张树勤、夏望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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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99,866,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2、《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99,866,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3、《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 299,866,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4、《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
止二 O 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6,842,055,893.3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02%;利润总额 860,820,044.58 元,实现净利润
606,202,156.10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5,118,314.3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58%;年末总资产 12,634,382,423.39 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14.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总额 2,895,706,757.15 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19.14%。
    同意 299,866,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5、《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
O一三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606,202,156.10 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5,118,314.34 元。
    二O一三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9,367,028.88 元,年初未分配
利润为 780,608,140.89 元,可供分配利润为 1,129,975,169.77 元,提取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 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 69,873,405.78 元,二O
一三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60,101,763.99 元。


                                  2
    鉴于公司 2011 年配股工作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有条件通过后由于大股东之间的股权之争而失败,给企业发展造
成较大资金压力,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当前,第一、第二大股东
之间在企业的一些重大问题上仍没有形成共识,而企业发展又不能因此
而停止;从现实情况来看:企业正处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
项目资金需求大,为保证企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二O一三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同意 185,060,3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61.71 %
    反对 114,656,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38.24 %
    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0.05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6、《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在历年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截止二 O 一三年度,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二十二年。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
费为 130 万元。
    同意 299,866,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7、《关于重新审议与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 2014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同意 115,683,3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3
    关联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
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8、《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提案》
    (详见 2014 年 4 月 2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同意 114,806,3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38.29 %
    反对 185,060,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61.71 %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0.00 %
    本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此外,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勤、夏望峰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六、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
三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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