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4-015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股东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请求 增加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武汉武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增加201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2、股东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2013年度现金分红方 案的提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1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层会议室 3、召 集 人:武商集团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刘江超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18 人,代表股份 299,866,65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 59.12 %。。 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了会议,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张树勤、夏望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 1、《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99,866,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2、《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99,866,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3、《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 299,866,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4、《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 止二 O 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6,842,055,893.3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02%;利润总额 860,820,044.58 元,实现净利润 606,202,156.10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5,118,314.3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58%;年末总资产 12,634,382,423.39 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14.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总额 2,895,706,757.15 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19.14%。 同意 299,866,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5、《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 O一三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606,202,156.10 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5,118,314.34 元。 二O一三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9,367,028.88 元,年初未分配 利润为 780,608,140.89 元,可供分配利润为 1,129,975,169.77 元,提取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 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 69,873,405.78 元,二O 一三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60,101,763.99 元。 2 鉴于公司 2011 年配股工作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有条件通过后由于大股东之间的股权之争而失败,给企业发展造 成较大资金压力,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当前,第一、第二大股东 之间在企业的一些重大问题上仍没有形成共识,而企业发展又不能因此 而停止;从现实情况来看:企业正处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 项目资金需求大,为保证企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二O一三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同意 185,060,3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61.71 % 反对 114,656,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38.24 % 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0.05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6、《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在历年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截止二 O 一三年度,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二十二年。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 费为 130 万元。 同意 299,866,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7、《关于重新审议与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 2014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同意 115,683,3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3 关联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 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8、《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提案》 (详见 2014 年 4 月 2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同意 114,806,3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38.29 % 反对 185,060,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61.71 %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0.00 % 本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此外,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勤、夏望峰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六、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 三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