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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武商A:第七届七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2015-01-16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 A      公告编号:2015-003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七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
七届七次(临时)监事会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通知,2015 年 1 月 15 日在武汉国际广场八层 2 号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长秦琴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本
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供应链整合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前
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基金”)、周志聪以及
鄂武商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现就具体
发行事宜提请监事会逐项审议: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有效
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开源基金、周志聪和武汉武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217.4577 万股,由发行
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6,500.90 万
元。
       其中,开源基金将以现金 101,775 万元认购 7,500 万股,发
行完成后该公司持有鄂武商的股权比例为 11.37%。
       周志聪将以现金 20,355 万元认购 1,5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周
志聪持有鄂武商的股权比例为 2.27%。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将以现
金 84,370.90 万元认购 6,217.4577 万股,发行完成后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鄂武商的股权比例为 9.43%。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
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
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
的股票数量为准。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也一并作相应调整。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1 月 16 日),发行价格为 13.5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13.57 元/股。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
的,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 = P0 -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 + N)
    派息与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1 = (P0 - D) / (1 + N)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
    开源基金、周志聪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为抓住行业发展契机、进一步保障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快
速发展,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不超过 206,500.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
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
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
易。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
监发行字[2007]303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监事列席了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
的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
审议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
有关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凝聚力、充分
发挥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所有
员工能享受到公司发展的成果,长期激励,长期参与,有利于企
业长期发展,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拟成立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


 六、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确定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与会监
事一致认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关联监事秦琴、贺珍、王芳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
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一至三、五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