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鄂武商A: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15-03-04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海华大厦 2-9 层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邮编:430077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15) 010123 号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集团”)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出具了众环
审字(2015)010152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武商集团编制了后附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武商集团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
    如实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
整是武商集团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所载资料与武商集团 2014 年度已审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
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
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4 年度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资金占用情况表
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及深圳交易所披露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一:武商集团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2015 年 3 月 2 日
附件一:
       武商集团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                        2014 年度占用 2014 年度占                     2014 年期末
                   资金占用方名                              2014 年期初占                                  2014 年度偿还                  占用形成 占用性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的利                       占用资金余
                         称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原因       质
                                     联关系        计科目                     (不含利息)    息(如有)                          额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                        2014 年度往来 2014 年度往                     2014 年期末
                   资金往来方名                              2014 年期初往                                  2014 年度偿还                  往来形成 往来性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的利                       往来资金余
                         称                                   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原因       质
                                     联关系        计科目                     (不含利息)    息(如有)                          额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
                   武汉武商百盛
                                                  其他应收                                                                                 借款及利 非经营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控股子公司               64,882,445.76                  1,589,832.84 10,378,312.59 56,093,966.01
                                                     款                                                                                      息      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     武商集团进出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全资子公司                  5,647,164.16                                                 5,647,164.16   代垫款
                   口贸易公司                        款                                                                                              性往来
                        小计                                  70,529,609.92                  1,589,832.84    10,378,312.59 61,741,130.17
   关联自然人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属企业
      总计                                                    70,529,609.92                  1,589,832.84 10,378,312.59 61,741,130.1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